Thursday, August 13, 2015

麻州竞业禁止法律和执行



竞业禁止协议在马塞诸塞州通常是很难执行的,除非在满足(I)合理的时间(II)合理的地理范围(III)出于合法的商业目的 这三个条件的情况下,竞业禁止协议才是成立的。合法的商业目的指的是保护公司机密信息,商业秘密或者为了良好的商誉(客户)。然而利用竞业禁止协议仅仅用来阻止公司的员工到竞争对手的公司工作是不可以被接受的,竞业禁止协议的背后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商业目的支撑以保证它的合法性。更重要的是,雇主不可以以提供培训为理由来证明他们的竞业禁止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雇主必须执行所有的竞业禁止协议,雇主不可以只挑选个别雇员来执行该竞业禁止协议。并且,因为当雇员有较大的职务变化时,旧的竞业禁止协议将会失效,所以雇主必须要在有大职务改变时与该雇员签署新的竞业禁止协议或在其雇佣通知书上进行修改。 

当雇主在知道所雇员工有履行竞业禁止协议义务的情况下仍然雇佣这位员工的话, 之前这位员工的雇主有权声称现在的雇主恶意干涉合同。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前雇主利用竞业禁止合约来阻挠员工到其他公司就业机会的行为也是值得深思的。

在决定竞业禁止协议的可实施性和范围上,要进行实际和法律分析。而其中的第一步则是断定协议中的范围是否在法律上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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